《若干措施》
从实施高质量成果“创新工程”、
成果产业化“畅通工程”、
成果产业化“支撑工程”
成果产业化机制“保障工程”等四个方面
共提出15条具体举措
旨在完善“基础研究+技术攻关
+成果产业化+科技金融+人才支撑”
全过程创新生态链
强化科技创新
对深圳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
《若干措施》提出每年把不低于30%的市级科技研发资金投向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,支持围绕前沿基础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学问题,开展长周期、高风险的原创性研究,努力实现“从0到1”的重大成果突破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深圳将聚焦集成电路、5G、智能网联汽车、超高清显示、生物医药、工业互联网、人工智能、石墨烯等领域,实施清单式排查、矩阵式布局的“链长制”,发挥产学研深度融合优势建立“创新联合体”。同时,深圳将支持企业与境内外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成立联合实验室、离岸实验室,创新“科学家+工程专家+研发团队”组织模式,开展项目研发和人才培养,并加大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力度,支持香港和澳门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独立或者参与承担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,资助资金按有关规定跨境使用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探索实行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和资本组成的多元运营机制,为实验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技术概念验证、商业化开发等服务。支持在深圳国家高新区建设科技成果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,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小试中试服务平台基地。